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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应知国学常识5

 

目前+导游已   有虞氏部落的联盟首长舜对违反风俗习惯和制度的氏族成员的惩罚,不用暴力,也不用残害肢体的肉刑,而是利用象征性的刑罚去处罚。《尚书》把这种方法称为“象刑”,“唐虞之象形,上刑赭衣不纯,中刑杂屦,下刑墨幪,以居州里,而民耻之。”第一个惩罚犯罪的方法是让犯人戴黑色额巾,饰发向上,黑色发簪,大巾覆衣。这种特殊头饰的单一惩罚方法不能满足分别罪行轻重的需要,于是制定了其他象刑。犯轻微的罪就给他蒙上黑色头巾,犯中等罪就让他穿上特殊的鞋子,犯应处死的罪就让他穿上赭石颜色没有领子的衣服,使犯罪的人感到羞耻,精神上很痛苦,不敢犯罪。对应后世的“五刑”,后人认为象刑也有五种,《慎子》:“有虞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以菲履当刖,以艾当宫,布衣无领当大辟。”实际上,自古没有肉刑也就不会有象刑,不过,为了维护五帝仁德圣明的形象,人们总是沉浸在实行象刑的黄金时代的治世仰慕、向往中,舜也被作为慎杀的楷模。

82、曹操割发代首是不是诈术?

  曹操以法治军、严于治吏,并且坚持以严肃刚正的态度对待法律。一次行军途中,为了不让队伍损坏百姓的庄稼,曹操下令经过麦田时士卒不能踏倒麦子,否则要处死。而曹操的马受惊跑进麦田,踩倒麦子,曹操让军中主簿议罪,主簿以春秋之义“罚不加尊”为其开脱。曹操不太满意,认为发布法令而自己违犯还怎能约束臣下士卒,但军中主帅不可杀,于是便断发自刑,拔出佩剑割下自己头发扔在地上。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说,割发代首是“操之诈”。不过作为一军主帅、一国权臣能以法律己、引法自责已经是很难得的了。以发代首,并非儿戏,因为古代头发不是随便可以去除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孝经》),都不应伤损,他人伤损是伤害,自损则是不孝。在先秦时,和人殴斗,如果把对方胡须眉毛拔光,会受城旦刑。如果用剑把别人的发髻削下来,也要受城旦刑。曹操制定的魏武军令中也规定了“违令者髡翦以徇”的条目,剪掉头发的髡刑是当时违反法令的惩罚方法,可见曹操断发自刑是郑重其事的。

83、何谓“姓氏”?

  “姓”与“氏”是一回事吗?古人的名字极为复杂,由姓、氏、名、字、号五个部分组成。所以,姓、氏最早是分开的,不是一个词。

  具体说来,姓产生在前,氏产生于后。“姓”的本意是女人生的子女,代表了一种血缘关系,是家族基因的延续,在母系社会,同一个母亲所生的子女就是同姓。随着同一祖先的子孙繁衍增多,特别是到了伏羲氏族社会时期,一个家族往往会分成若干支散居各处。各个分支的子孙除了保留姓以外,另外为自己取一个称号作为标志,这就产生了“氏”。也就是说,姓是一个家族的所有后代的共同称号,而氏则是从姓中派生出来的分支。氏族社会时期实行族外婚,同一氏族的人不能结婚,这样,“姓”就起到了“别婚姻”的作用。

  姓产生后,世代相传,一般不会更改,比较稳定;而氏则会有一个人的后代有几个氏或者父子两代不同氏的情况。另外,不同姓之间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命氏,因此会出现姓不同而氏相同的现象。

  到了阶级社会,贵族除了有姓之外,还往往以国名、官位为氏。“氏”也就成了区别贵贱的标志。只有贵族男子及其后代才有“氏”,而奴隶和平民百姓是没有“氏”的。

  春秋战国时期,宗法制度逐渐瓦解,姓氏制度也发生根本变革。这时氏开始转变为姓。战国以后,平民也有姓,百姓遂成为民众的通称。秦汉以后,姓与氏合一,遂称“姓氏”。

84、何谓“名字”?

  “名”和“字”是一回事吗?名字是人与人之间的特定称呼,是一个人的符号标志。今天,中国人的名字大多比较简单,都由“姓”和“名”两部分组成。“姓”是沿袭祖辈、代表血缘关系的,“名”则凝聚着长辈殷切的希望。

  民生礼俗而在中国古代,名和字却是分开使用的。“名”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上所用的符号,带有鲜明的个人烙印,“字”则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与“名”相表里的,故又称表字。更为重要的是,古人只有到了成年后才能取字,《礼记·檀弓上》说:“幼名,冠字。”这里的“冠”指的是古代男子的成人礼,意思是说,男孩长到二十岁举行“结发加冠”的成人礼的时候,就要取字。这是出于对成年男子的尊重和避讳,以后大家就不能直呼其名了。而女孩到十五岁举行“及笄(j)”的成人礼时才取字。

  古人的“字”通常由“名”衍生而来,《白虎通·姓名》说:“或旁(傍)其名为之字者,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可见,古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大体相近或有关联。一种情况是名和字意义相同或相近。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又如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同义。另一种情况是名和字的意思正相反。例如曾点,字皙。《说文》:“点,小黑也”,而“皙,人色白也”。又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熹”与“晦”就是反义。有一些名与字援引经史载记,使用典故。比如陆羽,字鸿渐(《易经·渐卦》:“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另外还有一些人名、字间很难发现其中意义上的联系。如:张耒,字文潜。若非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里记录了“张文潜生而有文在其手,曰耒,故以为名,而字文潜”,估计人们很难猜透其名字意义上的关联。

85、古人的号是怎么起的?

  古人的名字中除了姓、氏、名、字外,还经常有个“号”,比如,李白姓李名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那么,古人名字里的“号”又是怎么回事呢?

  “号”也叫别称、别字、别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称别人的号是为了表示尊敬,自己称号一般只用于自己的作品中。

  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谓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封建社会的中上层人物(特别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包括斋名、室名等)。如我们熟知的唐代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宋代苏轼号东坡居士、辛弃疾号稼轩居士,明代唐寅(字伯虎)号六如居士,清代郑燮号板桥等。宋以后,文人之间大多以号相称,有些别号的使用率甚至超过名、字,如苏东坡、郑板桥。到了明清时代,人们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几乎人人有号。

  号不像取姓名那样要受家族、行辈的限制,而是由使用者本人所起,因而可以更自由地抒发或彰显使用者的某种审美趣味。别号中常见的“道人”、“山人”、“居士”、“翁”、“叟”之类就是自号者鄙视利禄、看透红尘的志趣体现。宋代欧阳修晚年号“六一居士”,即所谓的六个“一”:一万卷书、一千卷古金石文、一张琴、一局棋、一壶酒加上他本人一老翁,足见其审美品位!欧阳修还有个“醉翁”的号,想必大家也会想到他在《醉翁亭记》中“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那样动情的心志抒发吧。当然,也有很多官僚缙绅和封建文人所取的各种动听的别号只是附庸风雅、沽名钓誉的幌子而已。

86、什么样的人可以称为“祖”、“宗”?

  “祖宗”在现代汉语中是作为一个词出现的,指一个家族的上辈,尤其指较早的先人,也泛指民族的祖先。

  古汉语中,“祖”和“宗”各自有着不同的含义。“祖”最初泛指祖先。在宗法制度下,人们特别看重家族的始祖及历代祖先的身份地位,祖先的地位可以决定一个人的血缘和这个人在家族谱系中的地位,所以,历代贵族掌权以后,都要为始祖和历代祖先建立庙宇,这个祖庙也被叫做“祖”。而“宗”就是始祖之后历代先人的庙。后来,也把开始创业的人叫做“祖”,继承大业的后来人叫做“宗”了。如从汉代起,帝王的庙号,始帝称为太祖、高祖或世祖,以后的嗣君称为太宗、世宗等。“祖宗”连用,指的就是祖先。

87、“家族”的含义是什么?

  我国古代,把始祖庙叫做“祖”,始祖之后历代先人的庙叫做“宗”。宗法制奉行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享有建立、奉祀历代宗庙的特权,被称为“宗子”,他的弟兄们则被称为“别子”、“支子”或“庶子”,仍属于原有的家族,到曾孙的后代,已满五代,古时奉行“五世而迁”,这时就要从宗子之族分出,作为一个家族的分支,另建祖庙。奉祀支子的庙叫做祖庙,标志这一分支的始祖;支子的后代子孙另立宗庙,以标志这一分支从哪里来,那么这同祖庙的一支就称做“一族”。综上所述,所谓家族,就是奉祀同一宗庙的家族分支,是以宗庙为中心聚集起来的人群,它是以血统为标准划分的。

88、“六亲”是指哪些人?

  对于“六亲”包括哪些人,历代有很多种说法,代表性的有三种:一据《老子》王弼注,以父子、兄弟、夫妇为六亲;二据《左传》说,以父子、兄弟、姑姊(父亲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属)及姻亚(夫的家属)为六亲;三据《汉书·贾谊传》颜师古注引应劭注,以父、母、兄、弟、妻、子为六亲。后人比较赞同第三种说法,因为此说在血缘和婚姻关系中是最亲近的。

  不过,后来“六亲”也用来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从母之子、女之子了。《史记·管晏列传》载:“上服度则六亲固。”唐代张守节对此做了解释:“六亲,谓外祖父母一,父母二,姊妹三,妻兄弟之子四,从母之子五,女之子六也。”

  而到了今天,“六亲”已经泛指亲属了。

89、古人怎么排行?

  现代人给家中兄弟姐妹排行一般用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表示,既简单又明了。不过古人为兄弟姐妹排行可有讲究,他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给出一个名称,分别以“伯、仲、叔、季”表示。“伯”就是老大,也可以用“孟”表示,不过“孟”多指庶出的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古人在“字”前常加排行的次序。大家都知道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字仲尼,他在家就是排行老二。下一辈称呼上一辈时,如果是父亲的哥哥,就叫做伯父,这和我们现代的称呼是一致的;父亲的大弟弟称为仲父;仲父下面的一个弟弟称为叔父,最小的叔叔称为季父。不过现在父亲的所有弟弟都被称为叔父了。《史记·项羽本纪》中“其季父项梁”说的就是项羽最小的叔叔叫项梁。后来,“伯仲”常常连用在一起代指兄弟,有时也表示不相上下。如陆游《书愤》:“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意思就是说《出师表》这篇文章真是举世闻名,千百年来谁能与诸葛亮不相上下呢?

90、古代对百姓都有哪些称呼?

  百姓是古代最常用来称呼普通民众的词,除此之外,关于百姓的称呼还有很多,比如黎民,《礼记·大学》载:“以能保我子孙黎民。”这里的黎民就解释为“众也”。与此相近的还有黎庶、黎首、黎元等,如杜甫名篇《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有诗句:“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也有一种说法认为,这里的“黎”是“黑”的意思,与古代百姓所戴头巾有关,古时候百姓是将头发挽成髻,包上头巾,而当时规定百姓只能用黑色头巾,故称百姓为黎民。

  黔首也是用来称呼老百姓的,这在战国就比较流行。《吕氏春秋》、《战国策》、《韩非子》等书中就都出现过黔首这个词。“黔”即“黑”的意思,当时的老百姓不能戴冠,黑黑的头发露在外面,所以被称为“黔首”。另一种说法也是认为百姓只能用黑色头巾。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于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民曰黔首”。

  古代社会等级森严,普通人只能穿着麻织的布,质粗而价低,所以“布衣”也成了百姓的代称。百姓又称作白衣、白士、白丁,是指没有功名的人,如刘禹锡《陋室铭》里就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除此之外,百姓还被称为庶民,庶也即众多的意思。另外,“氓”也是古代对百姓(多指失去土地从外迁来的居民)的称呼。如《诗经·卫风》中就有《氓》篇,写了一个负心的小伙子。而草民、生民、平民、小民、民众、丁口也都有百姓的意思。

91、古代“奴”、“隶”是怎样的人?

  “隶”最初是个动词,是捕获的意思。在我国古代,最初被作为奴隶的人大多是战俘和战争中抢掠来的人口,他们没有人身自由,依附于主人,主人像拥有私有财产一样对其掌有生杀大权,所以这种被役使的人就被叫做“隶”。汉代以后,奴隶的来源由战俘变为罪犯及其家属了,这时才有了“奴”这种称呼的盛行,奴在当时是没有性别之分的。但是在古汉语中“奴”和“婢”常常对称使用,那么“奴”就专指男性奴隶,而“婢”就专指女性奴隶了,如《宋书·沈庆之传》“耕当问奴,织当访婢”。后来,“奴隶”常结合在一起使用,专指没有人身自由,供人役使的人。

92、古人所说的“三姑六婆”是指哪些人?

  一些明清时代的小说里,经常提到三姑六婆。元人陶宗仪在他的笔记《辍耕录》中记载了三姑六婆的身份。具体说,三姑六婆原是古代中国民间女性的几种职业。三姑是:尼姑、道姑、卦姑;六婆则是指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

  尼姑和道姑,比较好理解,她们分别是佛教、道教的出家者。卦姑则是专门占卦算命,并以此为营生的女子。六婆中,牙婆是专为人买卖奴婢、妾侍的人口贩子;媒婆是专为人介绍姻亲的妇女;师婆是专门画符施咒、请神问命的巫婆;虔婆则是指贼婆或鸨母;药婆是专卖安胎药、堕胎药之类药品的妇人;稳婆就是专门接生小孩儿的接生婆。六婆虽是各有分工,但一人有时也可以身兼数“婆”。

  清代李汝珍在小说《镜花缘》中曾写道:“吾闻贵地有三姑六婆,一经招引入门,妇女无知,往往为其所害,或哄骗银钱,或拐带衣物。”可见,由于三姑六婆所从事的工作多不是什么正当营生,所以在旧时代的小说文本里,往往给人留下走街串巷、不务正业、搬弄是非、媒介淫恶、唯利是图、推销迷信、愚昧无知等等相当恶劣的印象。清代“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就曾再三告诫家中妇女,不可与“三姑六婆”之流有任何来往。

93、中国人的年龄是怎么计算的?

  中国人计算年龄往往有虚岁与周岁之分,周岁指的是一个人的实际年龄,虚岁则是在周岁上加一岁或两岁。这其中的道理是什么呢?

  其实,这种计算年龄的方式与我国古代的历法有一定的联系。我国古代通用的历法是阴历,与今天全世界通用的历法公历(我们习惯称阳历)相对,阴历也叫夏历或农历、旧历。古人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中习惯了用阴历来计算农时,渐渐地也习惯了用阴历来计算很多方面的事情。虚岁的计算就是一个例子。在古代,虽然没有统一的虚岁计算标准,但大多数人都认为,孩子从出生时就应该记为一岁,因为十月怀胎在古人看来是万物有灵的体现。而以后每过一个农历新年(即春节,而非阳历新年)就增加一岁,这样虚岁往往比周岁要大。如果是腊月(阴历十二月)出生,一过春节就记为两岁,因此虚岁比周岁还要大两岁。所以,我们现在把计算虚岁的方法总结起来就是:以计算年龄的时间为标准,若计算时间是在过了农历新年到生日期间,则虚岁=周岁+2(即虚两岁);若计算时间是在生日过后到农历新年期间,则虚岁=周岁+1(即虚一岁)。而周岁的计算方法相对来说就比较简单了,只需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即可。举个例子来说,我们要在年8月8日记算年6月8日出生的人的虚岁和周岁,因为年的农历新年还没过,此人的当前虚岁则应该是29岁,而他的当前周岁则应该是28岁(公历年6月8日满28周岁)。

94、“壮”、“强”、“艾”各指多大年龄?

  古代男子三十岁为壮,按照《礼记·曲礼上》的说法:“三十曰壮,有室。”意思就是说三十岁时,人的身体发育已经完成,已经是壮年,应该有家室了。成家就要担负起责任,所以,孔子在《论语》中说“三十而立”。

  古代四十称“强”。《礼记·曲礼上》记载:“四十曰强,而仕。”意思是说男子到了四十岁,智慧、气力皆强盛,就可以出仕做官了。后遂以“强仕”为四十岁的代称。如《梁书·张纲传》:“且年甫强仕,方申才力。”

  艾则是指男子五十岁。《礼记·曲礼上》:“五十曰艾,服官政。”孔颖达疏:“发苍白如艾也。”艾草的颜色为苍白色,也就是说人到了五十岁的时候,头发就苍白如艾。也指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如桓宽《盐铁论·未通》曰:“五十以上曰艾老。”唐代刘禹锡在《汝州谢上表》中也有“伏蒙圣泽,救此天灾,疲羸再苏,幼艾同感”的句子。

95、“壮丁”是些什么人?

  从生理角度来看,人的一生常可以分为幼年、童年、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这是现代人的分法。古人把三十岁以上作为壮年,《礼记·曲礼上》有“三十曰壮,有室;七十曰老,而传。”就是说三十岁已经是壮年,应该有家室了;七十岁到了老年,要把家政传给别人了。

  “丁”也是强壮的意思,也是指成年人,不过它是从劳动能力角度着眼,是根据政府律令的规定划分的。我国古代都是按年龄段规定劳役时间和征收赋税的数量,对于成“丁”的年龄,各个朝代有所不同,有十六岁、二十岁、二十一岁、二十六岁等不同的说法,总之是和赋税、劳役相联系的,普遍低于生理年龄的标准。可见古时的壮丁不只限于三十岁以上,十五六岁就被作为成年人出兵役、劳役的现象并不少见。汉乐府民歌中的《十五从军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揭露了汉代兵役制度的残酷。

96、花甲、古稀、耄耋、期颐之年各指多大岁数?

  花甲,是指人到六十岁。这与我国古代干支纪年有关。十天干与十二地支按顺序错综搭配成六十个单位,每一干支代表一年,六十年周而复始形成一循环,故称为“六十花甲子”。《西游记》第二十回:“(老者)道:痴长六十一岁。行者道:好!好!好!花甲重逢矣。”

  古稀之年是指人到七十岁。语出自杜甫《曲江》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耄(mào)是指人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上》:“八十、九十曰耄。”耋(dié)则是指七十、八十岁的意思。《毛传》:“耋老也,八十曰耋。”杜预注:“七十曰耋。”今人顺应双音词的语言习惯,把两个字合在一起,用“耄耋之年”借指七十至九十岁。

  所谓“期颐之年”则是指人一百岁。《礼记·曲礼上》曰:“百岁曰期颐。”朱熹解释说:“周匝之义(即转过一圈的意思)。”“谓百年已周。”所以,期颐即人活得圆满,寿高百岁之意。

97、“糟糠之妻”的说法是怎么来的?

  将妻子称为“糟糠”出自《后汉书·宋弘传》里记载的一个典故:“(光武帝)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原来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死了丈夫,光武帝想在朝廷大臣中为她择一合适夫婿。湖阳公主说:“宋弘气度威正,品德高尚,朝中官员都不及他。”于是光武帝特意召见宋弘,想探问一下宋弘有无此意,他对宋弘说:“俗语说,人贵了要换掉一批旧友,人富了要另娶一位新妻,这是人之常情吧?”宋弘回答:“我知道的是,人贵了不可以忘却贫贱时结交的知己;人富了不可以抛弃贫穷时娶的妻子。”光武帝只好打消了让宋弘娶湖阳公主的念头。后来,人们便把与自己生死相依、同甘共苦的妻子称为“糟糠”了。

98、为什么把原配夫妻称为“结发夫妻”呢?

  “结发”原是古人成人礼的一部分,就是束发。古时候,不论男女都要蓄留长发。男子在二十岁的时候举行冠礼,就把头发盘成发髻,谓之“结发”;女子则在十五岁举行笄礼。笄,即簪子。自周代起就规定女子在订婚后出嫁前行笄礼。一般在十五岁举行,如果一直待嫁未许人,则年至二十也行笄礼。受笄时也要改变幼年的发式,将头发绾成一个髻,然后用黑布将发髻包住,再以簪插定发髻。古代无论男女,只要举行了成人礼,就意味着到了成年,代表着一个人到了可以结婚成家的年纪了。

  到了汉代,“结发”成了新婚夫妻成婚的仪式之一。汉代苏武有诗云:“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中记载:“男左女右,留少头发,二家出匹缎、钗子、木梳、头须之类,谓之合髻。”在洞房花烛夜,饮交杯酒之前,新郎新娘就床而坐,各自剪下自己的一绺头发,再把这两缕长发相互绾结缠绕起来,以誓结发同心、生死相依。古人还有诗总结:“交丝结龙凤,镂彩结云霞。一寸同心缕,千年长命花。”发“结”在一起,有牢固、结合、结伴之意,也寓意着新婚夫妇恩爱缠绵、白头偕老。因而“结发”自然就有了成婚的意思,人们也就称首次结婚的男女为“结发夫妻”了。在《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里就有“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的句子。

99、岳父为何被称作“泰山”?

  泰山本是我国著名的“五岳”之首,不过这个词在古代却常常用来指称岳父,像《水浒传》里林冲就称自己的岳丈为“泰山”。那么,岳父难道还真与那座名岳“泰山”有关吗?

  自唐代开始,“泰山”、“岳父”便成了妻父的专称。唐人段成式在《酉阳杂俎·语资》中讲到了这个岳父别称的由来:唐明皇李隆基泰山封禅时,当时的宰相张说被任命为封禅使。按照当时惯例,封禅以后,三公以外的随行官员都可晋升一级。张说的女婿郑镒本是九品小官,封禅之后却连升四级,骤迁五品。唐明皇大宴群臣的时候,看见郑镒穿着绯红的五品官服,很是奇怪,就问郑镒为什么升得这么快。郑镒一下子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旁边一个宫廷戏子黄幡绰把话接过来说:“这都是泰山的力量!”“泰山”在此一语双关,与其说是泰山成全了郑镒,不如说是他的岳父。

  此后,泰山也就成为了妻父的代称。又因泰山又称“东岳”,所以,又将妻父称为“岳父”、“岳翁”、“家岳”,妻母则称为“岳母”或“泰水”了。

、岳父为何又被称作“丈人”?

  丈人本是古时对老年男子的尊称。如《论语》中就有“遇丈人,以杖荷蓧(diào)”、“子路从而后,遇丈人”这样的句子。宋朝人在《猗觉寮杂记》和《鸡肋编》中考证认为,是自唐朝以后,丈人这个词才特指妻父的。证据是,唐朝文学家柳宗元在《祭杨凭詹事文》中记载:“子婿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昭祭于丈人之灵。”但进一步考证,认为这个词特指妻父的时间可能还要更早。因为陈寿在《三国志·蜀书·先主传》里提到:“献帝舅车骑将军董承”,董承是献帝刘协的表叔,亲上加亲,女儿给刘协做了“贵人”,董承也就成了献帝的“舅”,即“丈人”。南朝宋人裴松之注释为:“(董承)于献帝为丈人,盖古无丈人之名,故谓之舅也。”意思是,这以前对妻父没有“丈人”的叫法,只有“舅”的称谓。而“舅”在魏晋以前一直是丈夫父亲的专有称呼,有了丈人这个称谓,妻子的父亲与丈夫的父亲就可以有所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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