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30号)
截至2月4日,黑龙江省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例,其中,与我市毗邻的齐齐哈尔市已确诊6例,莫旗确诊1例,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为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杜绝输入性病例风险,经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从黑龙江省、莫旗到我市的非扎兰屯市户籍人员(我市常住人口除外),一律不得进入我市。
二、禁止我市人员前往黑龙江省、莫旗。
三、1月22日以后从黑龙江省、莫旗返回我市的扎兰屯市户籍人员和我市常住人员,必须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并在家进行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不得与外人接触。隔离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及时向乡镇街道报告(联系人及电话附后)。
四、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发现从上述地区返扎人员,要及时向市防控指挥部、市疾控中心举报。举报-,-。
五、对不如实报告、刻意隐瞒个人行程信息以及不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一经核实,将依法严厉打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年2月4日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9号)
年12月18日,大河湾镇大河湾村村民韩某由郴州抵达武汉市武昌区,并在武昌区居住至年1月21日后乘坐火车返回扎兰屯市。年1月30日,韩某发现身体不适后未报告防疫人员,擅自乘坐出租车医院就医。在韩某返回家中后,拒不执行《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号)》关于“从外地返乡(特别是从武汉返乡)或有过和武汉返乡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请主动与所在乡镇村(居)委会、社区进行报告,并在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14天内不得与外人接触”的决定,编造虚假行程和活动信息,刻意隐瞒自己在武汉生活一个月的事实,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员密切接触,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韩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任何个人不得隐瞒实情,如实报告个人行动轨迹,既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对整个社会应当承担的责任。今后,如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年2月4日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8号)
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扎兰屯市范围内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时间
自年2月4日10时起,正常通行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二、限制通行区域
扎兰屯市辖区内所有道路(包含乡、镇、办、社区、村、屯、组的所有道路)。
三、限制通行规定
(一)对进入扎兰屯市辖区内所有道路的所有私家车(含临时号牌),实行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即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非蒙E牌照车辆(不含过境车辆)严禁进入我市,在扎兰屯本市非蒙E牌照
年2月4日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7号)
近日,我市多个 为有效形成疫情防控合力,从即日起,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设立举报-,对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以下行为和问题的,请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1.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贻误防控工作战机的。
3.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不得力的。
4.重要信息不报、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的。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
6.哄抬物价、囤积物资、借机涨价等破坏市场秩序、非法谋取暴利的。
7.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年1月28日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8号)
截至年1月28日,扎兰屯市共排查外省返乡人员人,其中湖北武汉返乡人员人。目前已对人全部进行跟踪监测管理,其中70人已解除隔离观察。对14名武汉返乡及牙克石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陆续采样送检,经1月28日呼伦贝尔市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其中9人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5人检测中。目前全市未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
年1月28日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7号)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便群众的健康咨询,及时为群众解答疫情防控和消毒隔离指导知识、日常自我防护注意事项等,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扎兰屯市疾控中心设立对外咨询-,。
年1月28日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6号)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向公众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稳定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知如下:
一、扎兰屯市融媒体中心作为全市唯一权威信息发布机构,将为广大市民全面、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请广大市民要以扎兰屯市官方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舆论安全稳定。
二、全市各类自媒体平台、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全市宗教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
二、1月27日起,全市客运班线公交线路、旅游车辆全部停运,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扎兰屯市在公路卡口、高速路口、火车站、机场等进出通道设置体温检测点,对进出人员一律开展体温检测,对不明原因发热人员严格做好登记,落实医学防控措施。
四、扎兰屯市在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体温检测点。人员密集场所或密闭空间要严格执行消杀制度。
五、全市按照属地原则,严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各项措施。
六、全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一切旅游业务“机票+酒店”旅游产品。
七、出租车从业人员必须每日对营运车辆消毒杀菌2次,营运时必须佩戴口罩,并要求乘客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乘客一律拒载;严禁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的任何车辆擅自载客。
八、全市各殡仪馆考虑到人群聚集因素,丧属不举行遗体公开告别仪式,治丧期间暂停遗体告别仪式、非亲属吊唁守灵等服务。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年1月27日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
一、如果您是从外地返乡(特别是从武汉返乡)或有过和武汉返乡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请主动与所在乡镇村(居)委会、社区进行报告,并在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14天内不得与外人接触。
二、全市防控工作在观察以各乡镇村(社区)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呼吸道症状或发热现象,请主动与家人隔离,及时与村(社区)网格长联系。广大居民有义务督促身边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朋友及时就诊,并及时向村(社区)网格长报告相关情况。
三、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最大限度避免聚集、聚会、聚餐,外出一定戴好口罩。
四、最大限度减少与外地亲属、朋友在春节期间互访或聚集聚会,优先选择电话、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