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利明、王利芳等3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提起公诉。
该案共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事、包庇、逃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12项罪名,24起犯罪事实。
3月20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该局在办理以犯罪嫌疑人王利明为首的涉黑系列犯罪案件中,经调查发现,维多利摩尔城对外销售商铺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警方呼吁没有报案的受害人于3月23日至6月2日到户籍所在地或就近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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