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存在导致患者跌倒、坠床的高危因素,其中包括:
(1)意识不清、躁动不安、精神异常、肢体活动受限、视觉障碍的患者;
(2)体质虚弱、需搀扶行走或坐轮椅患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无专人看护患者;年老和婴幼儿无约束或无效约束患者;
(3)服用特殊药物、近期有跌倒史(1周内)、以晕厥、黑蒙为主要症状者、经常发生体位性低血压者。
(4)病室地面潮湿或有积水未设防滑标志等;
(5)患者穿的鞋底易滑跌等;
2.对具有跌倒、坠床危险因素的患者,护士应对病人或家属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3.对有跌倒、坠床的危险因素的患者,需实施逐级上报和监控。
4.加强病情观察,及预防跌倒、坠床措施的落实,并加以记录。
各护理单元对已发生“患者坠床、跌倒”事件的,立即通知值班医生、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并向护理部汇报备案。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三、抢救工作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六、查对制度
七、给药制度
八、护理查房制度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十、护理会诊制度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十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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