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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用药点评要点2

 

1.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l药品与临床诊断相符,但应用于需要禁止使用的以下特殊人群:

n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n儿童或婴幼儿;

n老年患者;

n肝肾功能异常者;

n有此类药物或其中某种成分过敏史或严重不良反应者;

n处于特殊生理状态或患有特殊疾病者。

?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的禁忌症、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建议如下:

ü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

1.对药物中任一成份过敏者。2.本品禁与氨茶碱同时静脉给药。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ü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

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对母婴无不良影响,但使用时要注意对婴儿可能产生的潜在危险。缺乏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对比的研究资料。

缺乏本品在老年人由于机体各种功能衰退的关系而对于该药品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的临床研究资料。

ü脑苷肌肽注射液:

对本品过敏者、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患者禁用。

目前尚无有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尚不足以对妇女妊娠期间应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该药及其代谢产物是否在人乳中分泌尚无研究资料,因此,接受本品治疗的妇女不应哺乳。临床应用中,儿童患者使用推荐剂量的本品,其疗效及安全性与普通人群比较未发现显著差异。

临床应用中,老年患者使用推荐剂量的本品,其疗效及安全性与普通人群比较未发现显著差异。

ü注射用骨肽:

1.过敏体质者慎用。2、如应用本品长期伴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当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3、不可与氨基酸类药物、碱性药物同时使用。4、使用时发现药品破损或瓶盖松动勿用。溶解稀释后发现有浑浊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ü骨瓜提取物注射液: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ü注射用胸腺五肽: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目前尽管未证实本品经人乳排出,但用于哺乳期妇女仍应特别慎重。

在18岁以下患者,国内尚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充分资料。国内尚缺乏老年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必需使用时,遵医嘱。

ü注射用复合辅酶: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4)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ü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由于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由于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老年患者除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以使用本品。

ü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

对本药任一成份过敏。癫痫状态。癫痫大发作:此时用药可能增加发作频率。严重的肾功能不全。

动物实验未发现任何生殖毒性。但是对人的生殖毒性尚不明确。因此,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药应权衡利弊。通常每日1-2ml。或遵医嘱。

参见项。或遵医嘱。

ü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注射液注射液:

(1)对本药过敏者。(2)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患者。(3)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

动物试验显示,本药在妊娠期间和哺乳期间使用无不良反应。尚未见儿童患者使用本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报道。尚未见儿童患者使用本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报道。

——《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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